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是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拟定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目录;承担北京地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管理、维护医药集中采购信息系统,对网上采购及供货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定期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相关信息。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党建办公室、办公室、药品招标采购科、器械招标采购科、统计信息科。预算编制单位1个,为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和实有情况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数28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073.1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51.32万元减少178.13万元,减少14.24%。主要原因是中心平台迁移,部分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997.31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7.31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事业收入0万元。
6.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 其他收入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75.87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5.87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073.1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1251.32万元减少178.13万元,减少14.24%。主要原因是中心平台迁移,部分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984.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1.76%,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838.65万元增加146.13万元,增长17.42%。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88.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24%,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412.67万元减少324.26万元,减少78.58%。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8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3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35万元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1.3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4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42万元,其他支出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与2022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1万元。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8.41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台,共计21.0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共计68.35万元;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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