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执法听公字〔2026〕第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定于2026年8月7日14时00分,在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2号楼541会议室 对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颐慈园养老照料中心门诊部涉嫌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一案公开举行听证。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因场地有限,本次听证申请旁听人员限额10人,需提前电话预约,名额届满后停止预约(预约时间截止到听证会前一工作日16:00),预约电话:010-55528827/010-55528837;
2.旁听人员应在听证正式开始前,提前1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
3.听证过程中,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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