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4〕第155-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应急管理部应急总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12100000400003198A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10007
法定代表人:吴迪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0576.53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