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4〕第15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城北龙城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4690015313T
定点医药机构编码:21110115
法定代表人:皮秀林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条
违法事实: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伪造医学文书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参照《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22版)裁量基准编码C70014B010、C70016B01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162232.59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月9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