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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002号)

日期:2025-03-24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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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0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社区卫生服务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52110108MJ025224XF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8110139

法定代表人:吴大鹏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5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4344.7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3月14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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