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4〕第25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矿机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52110111MJ03079330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11110008
法定代表人:陈喜顺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参照《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22版)裁量基准编码C70016B01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96151.2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3月20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