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4〕第21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慧慈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7756731049P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26110004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参照《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22版)裁量基准编码C70016B01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85111.96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3月21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