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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001号)

日期:2025-04-09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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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0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看丹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521101066738002643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6162131

法定代表人:杜永水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重复收费及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6556.68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4月3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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