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工作信息 > 执法结果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054号)

日期:2025-06-06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0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城子镇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12110228401008628T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28120005

法定代表人:相远深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5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6791.67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6月4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