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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7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孙*
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北京市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京医保发〔2024〕7号)第十六条以及《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京医保发〔2022〕25号)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906.51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1月20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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