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55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王**
身份证号:******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5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五条以及裁量基准编码C70009B01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987.27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1月4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