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6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天秀口腔门诊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52110108777052969U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8155009
法定代表人:郝艳侠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医保发〔2025〕12号)及裁量基准编码C70016B01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536.47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2月3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