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66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121101054008334232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10047
法定代表人:来路生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5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4491.55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2月14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