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5〕第76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康陵园村卫生室
行政相对人代码:54110114400937791A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21170439
法定代表人:杨春波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条
违法事实: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条第(三)项,《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基准编码C70014B01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9105.02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4月16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