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6〕第20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广阳博海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11562146431W
定点医药机构编码:11151046
法定代表人:张海滨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因分解住院、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以及参照《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版)裁量基准编码C70016B010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4465.79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5月20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