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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京医保执法罚字〔2026〕第262号)

日期:2026-05-28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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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6〕第26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城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12110109400901537U

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码:09151002

法定代表人:陈万军

违规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超量开药、重复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5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8925.22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5月27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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