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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京医保执法罚字〔2026〕第320号)

日期:2026-06-05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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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6〕第3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金泰丽湾社区卫生服务站

行政相对人代码:52110106057348331Q

定点医药机构编码:06162174

法定代表人:郝振峰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超量开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和《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京医保发【2022】25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裁量基准编码C70016B01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57671.18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4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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