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医保执法罚字〔2026〕第62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同仁堂第二中医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9*****************
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
法定代表人:刘**
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
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事实:重复收费、超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
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参照《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5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132768.28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7月8日
处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