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名称
本机关现有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本机关所属北京市医疗保障执法总队,承担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现有行政执法岗位A岗核定人数33人,在岗关联率100%。
三、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岗位A岗人员全部在岗并全部参与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次数2413次(含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2021年度,办理破产(强制清算)医保信息查询198笔;审核大专院校公费医疗住院费用报销29323人次;新增7家“互联网+”复诊定点医疗机构、54家定点医疗机构。
五、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度,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计划对74家定点医药机构、15万参保人员、不少于70家参保缴费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实际对77家定点医药机构(含对37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15万参保人员、71家参保缴费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7家企业进行了医疗、生育保险的稽核检查。
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办理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作出24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2个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共计117万余元,退回基金金额共计75万余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件,公安机关已立案。无行政强制案件。
七、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1年度,本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162个,奖励举报人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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