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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方案

日期:2021-08-26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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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1〕13号)文件要求,现就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市医保局职责职权和行政检查事项制定《北京市医疗保障执法总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结合工作实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医保中心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示。(附件1)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医保中心根据我市医保待遇审核预警系统进行筛查,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为医疗保险参保资格存疑的单位。

三、建立协助执法名录库

遴选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抽查检查,提升执法检查的专业性。

四、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根据我市医保待遇审核预警系统筛查数据情况,实施精准化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调配执法检查力量。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抽查结果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要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将抽查检查结果、查处结果通过市医保局官网执法公示专栏公布。

六、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则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医保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双随机抽查制度规则,明确抽取方法、检查流程、公示程序等内容,确保抽查工作标准统一、规范公正。

七、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随机抽查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制定全市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对外公布。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并对外公示。(附件2)

附件:

1.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度)

2.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1年度)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度)


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主体检查方式检查依据
12021年度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对参保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稽核事项抽查医疗保险参保资格存疑的单位医保中心现场检查《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2021年度)

序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范围

检查机构

抽取对象基数

抽取比例

抽查检查对象数量

1

2021年度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抽查计划

2021年度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对参保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稽核事项抽查

定向抽查

对单位医疗、生育保险涉嫌骗取或违规待遇领取进行稽核检查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北京市社会保险稽核实施细则》(试行)

医疗保险参保资格存疑的单位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医保待遇审核预警系统筛查数据

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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