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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日期:2019-09-30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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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事项编码

F4100300

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设定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82号)第十九条 本市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

实施机关

市医保局

办理机构

待遇保障处

行使层级

市级、区级、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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