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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违规案例曝光(1例)
发布时间:2024-03-06吴某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案
2023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对京医保执法立案字〔2023〕第133号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吴某存在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共涉及医保基金实际支出金额共计3092.04元(其中2021年5月1日之前1678.82元,2021年5月1日之后1413.22元)。
吴某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5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追回医保基金3092.04元,给予当事人吴某骗取金额一倍即1413.2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092.04元已追回,行政罚款1413.22元已全部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