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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卫生
  2. [发文字号]京医保发[2019]19号
  3. [有效性]现行有效
  4. [发布日期]2019-07-26
  5. [废止日期]
  6. [成文日期]2019-07-24
  7. [实施日期]2019-08-01
  8. [发文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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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19〕19号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结合本市医疗服务实际,现对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表
                 2.手术可收费耗材规范调整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4日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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