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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2. [发文字号]京医保发[2024]23号
  3. [有效性]现行有效
  4. [发布日期]2024-12-28
  5. [废止日期]
  6. [成文日期]2024-12-28
  7. [实施日期]2024-12-28
  8. [发文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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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24〕23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就调整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2025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43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405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750元/年。

二、2025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435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1725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2335元/年。

三、2025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新增部分由市、区各负担50%。城乡老年人市级财政补助1945元,区级财政补助2405元;学生儿童市级财政补助632元,区级财政补助1093元;劳动年龄内居民市级财政补助937元,区级财政补助1398元。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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