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办发〔2025〕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采购制度改革,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规范采购行为,保障临床需求,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和常态化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2〕8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本市将组织开展静脉留置针类及输液器类(以下简称“两类耗材”)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范围
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管理有关要求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品种范围
本次集采包括静脉留置针类、输液器类医用耗材(详见附件)。
三、采购周期
本次集采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
四、采购方式
带量联动、双向选择。依据采购主体使用需求,参照市场总体价格水平,综合质量等因素,通过带量联动全国省级或省际联盟中选结果及价格水平,形成候选产品清单,经购销双方互相选择,确定中选产品,实行带量采购。
五、主要工作环节
(一)申报参与产品
企业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报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含境外企业国内设厂生产的同类别产品)及价格信息等。经公示、质疑、澄清,确定最终申报产品信息。
(二)制定联动价格上限
原则上以同一产品类别同一注册证及本次集采分组情况制定申报产品的联动价格上限。
1.对于省级或省际联盟中选产品,以本企业现行各省中选价格就低拟定联动价格上限。
2.对于省级或省际联盟非中选产品,原则上以不高于同组本企业中选价格平均降幅、同组本企业中选产品平均价格水平、本企业中选价格平均降幅、同组中选产品平均价格水平拟定联动价格上限。增加必要配件、特殊孔径等医疗实际需要,将通过专业评估、集体决策确定价格上限。
(三)申报拟供应价格
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依据联动价格上限申报拟供应价格。报价不高于联动价格上限的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对于省级或省际联盟中选产品,不接受本市价格上限,将进行限价采购,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四)填报历史数据和采购需求量
采购主体登录招采子系统,填报上一年度本次集采范围内两类耗材的采购价格和对应采购量;参照历史采购量和拟供应价格,填报本机构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原则上采购主体申报的采购需求总量应不低于上年度实际采购量的80%,同时须上传经签章的填报确认书。
(五)企业确认供应
获得拟中选资格的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查看采购主体的采购需求量并确认是否供应,确认供应的为中选产品,原则上获得采购需求量的90%作为协议采购量;拒绝供应的为非中选产品,其采购需求量由采购主体重新分配。
(六)公布中选结果
经双向选择产生的拟中选产品形成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全部中选产品,按要求进行公示后统一公布中选结果。
(七)执行中选结果
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主体、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按照中选价格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并组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
六、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中选产品动态联动全国省级或省际联盟中选价格。
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未申报或新获批的产品,未中选企业或新获批企业的产品均视为非中选产品;境外企业中选后如在国内设厂生产可视同同企业中选产品。如中选企业新获批产品接受同企业同组中选平均价格水平,可视同中选产品。非中选企业新获批产品接受同组中选产品平均价格水平,可视同中选产品。其他非中选产品在周期内如遇外省或省际联盟形成中选结果,可视同中选产品。视同中选产品在当年期满续签协议时,可按中选产品参加下一年协议量申报签订等工作。
附件:静脉留置针及输液器类医用耗材集采范围及分组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5日
附件
静脉留置针及输液器类医用耗材集采范围及分组
一、静脉留置针类
本次集采范围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分类代码前7位为C160501、C160503的产品,但透析用留置针、植入式给药装置留置针、避光静脉留置针等特殊用途留置针和带多路开关的静脉留置针均不在本次集采范围内。
产品类别 | 型号 | 材质 |
密闭式静脉留置针 | 普通型 | 含DEHP |
不含DEHP | ||
安全型 | 含DEHP | |
不含DEHP | ||
带接头 | 含DEHP | |
不含DEHP | ||
开放式静脉留置针 | 普通型 | |
安全型 |
二、输液器类
纳入本次集采范围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7位为C142301的产品,但一次性使用吊瓶式和袋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滴定管式输液器、一次性使用压力输液器等专用输液器或特殊性能输液器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产品类别 | 材质 | 孔径 |
普通输液器 | PVC(含DEHP) | |
PVC(不含DEHP) | ||
非PVC | ||
普通避光输液器 | PVC(含DEHP) | |
PVC(不含DEHP) | ||
非PVC | ||
精密输液器 | PVC(含DEHP) | 区分<2μm、2-5μm |
PVC(不含DEHP) | ||
非PVC | ||
精密避光输液器 | PVC(含DEHP) | 区分<2μm、2-5μm |
PVC(不含DEHP) | ||
非PV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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