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0〕12号)要求,本市相关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登录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遴选本院供应产品目录,并在每批次产品实际采购到货当日,完成采购到货品种及数量等相关信息的网上登记。网上登记内容应真实完整、应报尽报。
各有关单位使用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s://hc.bjmbc.org.cn:1000/),进入“新冠病毒试剂采购”菜单进行产品遴选和采购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新冠病毒试剂产品采购上报用户操作手册”。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9152638(耗材科)
89152641(信息科)
新冠病毒试剂采购机构工作微信群(加群注明单位名称)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8日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