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北京市京津冀及黑吉辽蒙晋鲁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类)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部分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产品配送企业已同生产企业建立配送关系,为保证配送企业正常参与带量采购,请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尽快按“关于变更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项目(药品、耗材)数字证书受理方式的通知”要求,完成配送企业数字证书办理工作。
(http://www.bjmbc.org.cn/index/news_detail.aspx?record_id=811367)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7日
咨询电话:
器械科:010-89152634
信息科:010-89152641
数字证书办理:010- 585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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