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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人工晶体类产品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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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落实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人工晶体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26号)(见附件)要求,北京市自2020年9月30日24时起全面执行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联合带量采购结果和配套政策,采购周期为12个月。

2020年9月26日“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s:// hc.bjmbc.org.cn:1000/)开启人工晶体类产品网上采购功能,医疗机构可提前下单备货。

网上采购操作方法详见操作手册(已在平台中发布),请各有关单位(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配送企业)及时下载学习、开展工作,在过渡期内做好准备,确保网上采购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器械科:010-89152634

信息科:010-89152641

QQ咨询群:办理数字证书后申请加入

542837971(医疗机构加入)

655082783(人工晶体类生产企业加入)

529111889(人工晶体类配送企业加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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