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配送企业:
按照前发《关于办理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通知》要求,目前正开展数字证书办理工作。现就近期办理中遇到的有关热点情况解答提示如下:
1. 证书办理流程正在改进优化,优化后的证书办理页面将于下周一(5月31日)上线。
流程优化后办理证书所须材料为:a.单位证照(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b.单位签章采样表、c.经办人身份证、d.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线上办理可自动生成,不需上传)。
目前线上提交证书申请不成功的,除须上传上述4项材料外,其他材料暂不可为空,可临时上传b.单位签章采样表代替。
2. 证书审核和办理进度:提交证书申请后,经办人关注手机短信和邮箱。审核通过时和证书邮寄发出时会收到短信消息;审核未通过的,按短信和邮件驳回信息中要求修改后再次提交,等待审核。
目前已提交的证书办理申请将在下周一(5月31日)前处理完毕,请勿催单审核。
3. 办理多张证书:同一单位需办理2张或更多证书的,需在前一张证书的订单状态为“业务完成”后可提交下一张证书的办理申请。查询订单状态:点击链接https://online.bjca.org.cn/#/index?channelId=NGtETw%3D%3D,点击“订单查询”,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验证码查询。
4. 用户类型:各单位提交证书申请时须选择用户类型,包括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配送企业3种,其中生产/经营企业指国内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企业。
生产/经营企业自行配送的,根据证书计划用途选择类型:拟用于申报信息的证书选择生产/经营企业,拟用于处理订单的证书选择配送企业。
5. 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无独立证照的,使用上级单位名称和证照办理证书。单位签章采样表可使用内设机构公章或上级单位公章。
6. 目前已收到证书,使用时提示“当前用户未绑定数字证书,请使用主key登录系统平台,在子用户列表添加子用户并绑定副key”的,6月1日统一处理后主key(即第一张办理的证书)可正常登录平台,副key由用户按照平台内操作手册自行操作绑定后可以使用。
7. 医疗机构还未领取耗材平台账号密码的,可加入“耗材阳光采购医院群”(QQ群号码884170959)领取(非医疗机构请勿加群),或电话联系数字证书客服专员领取。
8. 医疗机构提交证书申请时验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错的,可加入QQ群联系BJCA客服解决。
9. 使用信创环境电脑,证书不能正常使用的,请联系BJCA客服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4007001900)说明情况,有专人对接解决。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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