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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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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生产企业:

为做好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在本市的挂网采购工作,即日起启动我市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北京市医疗机构使用的已获得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医保体外诊断试剂分类与代码的体外诊断试剂类产品(以国家医保局官网公布为准)。

二、企业范围

申报主体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北京市医疗机构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均应进行申报。同一体外诊断试剂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申报主体须符合北京市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备案、流通与使用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有关生产企业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 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试剂管理-试剂产品管理-产品申报”功能,申报参与本次集中采购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操作手册。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后续转为日常申报。

四、联系方式

平台技术: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联系电话:010-89152634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日

附件: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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