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本市参加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的肿瘤标志物类体外诊断试剂省际集采联盟,按照集采联盟有关工作部署,现就组织本市医疗机构进行肿瘤标志物类体外诊断试剂历史采购数据和采购需求数据填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管理有关要求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产品范围
(一)本次集采涉及肿瘤标志物十六项检测(具体品种明细见报量系统内数据)。包括癌胚抗原(CEA)检测试剂盒、甲胎蛋白(AFP)检测试剂盒、鳞状细胞癌抗原(SCC或SCCA)检测试剂盒、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TPSA)检测试剂盒、游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FPSA)检测试剂盒、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CPSA)检测试剂盒、糖类抗原50(CA50)检测试剂盒、糖类抗原125(CA125)检测试剂盒、糖类抗原153(CA153)检测试剂盒、糖类抗原199(CA199)检测试剂盒、糖类抗原242(CA242)检测试剂盒、糖类抗原724(CA724)检测试剂盒、人附睾蛋白4(HE4)检测试剂盒、胃泌素释放肽前体(proGRP)检测试剂盒、细胞角蛋白19片段(CYFRA21-1)检测试剂盒、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检测试剂盒。肿瘤标志物检测集采产品的方法学包括化学发光法、流式荧光发光法、时间分辨免疫荧光法。
(二)报量系统内安徽省还另行组织了甲状腺功能体外诊断试剂有关数据填报,本市医疗机构无须填报。
三、填报内容
(一)历史采购数据。各医疗机构填报统计汇总本单位2023年全年各个品种的采购价格(按人份填报)、采购数量(按人份填报)等信息。如同一个规格型号产品存在不同的采购价格,请填写最低采购价格。
(二)采购需求数据。各医疗机构填报结合临床实际,预估本单位采购周期内未来一年的采购品种和采购需求数量(按人份填报)。
四、报量系统和填报方式
本次报量工作通过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省际联盟体外诊断试剂信息系统(登录地址:http://sjsb.ahyycg.cn/reporting-quantity)开展填报工作,具体操作请参照操作手册。本次填报工作使用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省际联盟体外诊断试剂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医疗机构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耗材交易管理-体外诊断试剂集采账号”,查看本机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如需重置密码医疗机构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进行操作。新增医疗机构账号请向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申请。
五、填报时间
2024年12月5日—12月11日。
六、工作要求
请各医疗机构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要素齐全。医疗机构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改动,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市级医保部门审核后,报送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
安徽联系电话:0551-69029729
北京技术电话:010-63359338,63359686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