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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期满接续中选结果第二年协议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2-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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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本市组织的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采购(以下简称“两类耗材”)首轮期满接续的第一年协议期结束后,按照文件要求,我们组织完成了接续采购周期期内的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及增补中选产品有关工作,根据省际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现就执行两类耗材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第二年协议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年协议期及协议采购量

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为第二年协议期。2024年11月22日至29日医疗机构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报采购需求量的90%即为两类耗材第二年的协议采购量。其中2024年4月30日后已采购使用的中选产品计入第二年协议期。

二、签订三方协议

2024年12月9日至31日,医疗机构、中选企业、中选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使用数字证书集中签订采购协议。对中选后长期不签合同,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将视情节取消相关企业中选资格或按规定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评级。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协议导致协议采购量进度计算可能有误的,后果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其他工作要求

对执行两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接续中选结果第二年协议期有关工作要求及配套措施等与第一年要求一致。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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