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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牵头组织止血材料医用耗材采购需求量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2-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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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疗机构:

本市参加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止血材料类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并产生中选结果,根据联盟集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组织本市医疗机构开展联盟中选结果需求量填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牵头止血材料类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二、医疗机构范围

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管理有关要求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加。

三、填报方式

各医疗机构应于12月18日至23日期间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 //fw ybi. beiii ng.gov.cn/hal I Enter/#/unitlogin,以下简称" 招采子系统" ),查看中选结果,开展中选产品需求量填报工作,具体操作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医疗机构应结合临床实际,填报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原则上,同类产品申报的采购需求量不应低于同类止血材料历史总采购量的80%。医疗机构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打印《需求量填报表》,并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医疗机构申报需求量的80%作为协议采购量。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同类产品优先填报中选产品。

(二)请各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检查按期如实填报采购需求量数据。超过规定填报时间,不接受采购需求量数据改动。

政策电话:010-555288891

技术电话:010-63359338,63359686

服务时间:工作日9︰30—11︰00,14︰30—17︰00。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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