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完成医疗机构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第二年协议期采购需求量工作,现就执行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第二年协议采购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年协议采购期及采购量
自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4月29日为第二年协议期,其中2024年4月30日后医疗机构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 已采购的中选产品自动计入第二年协议期。医疗机构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报1年的采购需求量即为第二年的协议期采购量。
二、签订三方协议
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 17日至 2月 10日,骨科创伤类耗材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应签订采购协议。对中选后长期不签合同,导致医疗机构无法开展采购、影响临床使用的,视情节取消相关企业中选资格或按规定给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评级。
三、工作要求
对执行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第二年协议采购量结果其他工作要求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平稳实施骨科创伤类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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