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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采购药品数据库实行动态调整的通知

日期:2018-09-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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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医药产品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决定,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数据库将实行动态调整,产品有进有出,基本原则如下:

一、合规产品纳入

对于未纳入我市药品阳光采购数据库的产品(精麻毒放等特殊药品除外),依企业新增申请,经公示、质疑、澄清、公布等流程后纳入《药品基础数据库》。

对于国家抗癌药政策所涉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所涉药品等,开放绿色通道,加快准入。

二、休眠产品下架

对于《药品基础数据库》中无医疗机构订购,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的产品,系统自动或依企业申请转入《休眠产品数据库》。《休眠产品数据库》内的产品,暂停附加信息和价格信息更新,暂停遴选和交易操作。

对于国家和我市另有规定的产品,将不作“休眠”处理。

三、双方按需激活

对于《休眠产品数据库》内的产品,医疗机构确有采购需求的,可联系企业共同申请激活。

我中心将于近期开展以上工作,具体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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