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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澄清部分日常联动产品价格信息 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18-02-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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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阳关采购工作安排,我中心于2017年12月1日启动了新一轮价格日常联动工作,并已完成对企业申报的全国最低价格信息进行公示并接受公开质疑流程,结合对《药品基础数据库》中竞价目录产品全国最低价格信息的日常质疑,有部分产品的价格信息需要涉及企业进行澄清或确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澄清时间:

2018年2月5日9:00至2018年2月12日9:00

二、操作方式:

登录北京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入“更新系统”,对本企业的全国最低价格信息进行查看、澄清或确认操作。具体要求请查看《阳光采购信息更新系统价格更新操作手册》。具体澄清操作详见手册“4.价格更新信息澄清、5.价格质疑信息澄清”章节。

三、提交资料要求:

为避免无法核实造成澄清无效情况,对于公示澄清的价格信息持有异议的,企业须按照《药品价格日常动态联动原则和要求(试行)》(详见采购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中提交资料要求内容提交有效的申诉举证资料。

后续流程将以通知形式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其他

日常工作中,阳光采购数据库中全国最低价格信息随时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并将依据客观事实,按照日常流程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010-66414516转821、822(技术支持)

010-66414516转811、813(价格信息)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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