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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医药阳光采购 > 药品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首年采购周期将于5月29日到期,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求,为做好政策衔接,决定延长我市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首年采购周期,延长期内各项政策按《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六批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和相关批次药品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2〕9号)执行,延长期内采购量将计入采购协议中。
专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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