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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医药阳光采购 > 药品通知公告
各有关药品企业:
根据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阳光采购药品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药采〔2023〕1号),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已完成“过评产品信息维护”相关功能模块开发部署,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相关企业可登录招采子系统,通过“ 一致性评价申报”日常维护产品是否过评、是否为参比制剂、承诺供应本市年产能等产品相关信息(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手册)。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6月5日
附件:一致性评价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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