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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产品采购量确认及分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8-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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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本市参加的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已于7月5日发布,按照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办公室工作安排以及《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3-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附件1)相关要求,本市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中选产品的采购量进行确认及分配,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按照采购文件中“17.协议采购量分配准则”要求,有关医疗机构应对本院已分配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并对待分配的协议采购量进行分配,分配准则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机构范围

前期参加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采购信息填报的全部医疗机构。

三、操作方法

(一)登录系统和账号领取

医疗机构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湖北平台,网址:http://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在“采购量分配”模块中完成“中选产品采购量确认”、“待分配量选择和确认”和“结果上报”三项操作,操作手册和操作说明见附件3、4。

账号发放及领取方式:医疗机构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  ),在药品交易管理中点击“通知公告-国采平台账号查询”菜单,领取本次填报的账号和密码。

(二)查看中选产品供应清单

医疗机构登录湖北平台,在“采购量分配”模块中“供应清单列表”界面导出中选产品供应清单查看。

(三)中选产品采购量确认

按照采购文件“协议采购量分配准则17.1”所分配的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在“中选产品采购量确认”界面中查看品种分配采购量信息并完成确认操作。

(四)待分配量选择和确认

按照采购文件“协议采购量分配准则17.2”所产生的待分配品种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按照操作手册在“待分配量选择和确认”界面中查看,并按操作手册完成产品选择、分配采购量和确认操作。

(五)结果上报

上述操作完成后,医疗机构在“结果上报”界面完成(三)、(四)确认结果的上报。

四、时间安排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湖北平台和招采子系统进行操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24:00。

五、工作要求

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采购量确认及分配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操作,数据一经提交,不能修改,最终上报结果将作为确定协议采购量和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计算的重要依据。

请各区医疗保障局做好辖区有关医疗机构本次采购量确认及分配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本项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89152613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附件1: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3-1)

附件2: 协议采购量分配规则

附件3:操作手册

附件4: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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