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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接续药品视同中选产品资格确认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4-06-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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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接续药品信息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首批视同中选产品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相关产品中选价格将于6月21日0时进行集中调整,调整结果可在平台“承诺价集中申报公示”中进行查看。


附件: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接续药品视同中选产品资格确认结果(仅代表品)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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