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务服务网访问我的专属空间网站无障碍 简 繁移动版智能问答
首页 > 医药阳光采购 > 药品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接续药品信息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首批视同中选产品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相关产品中选价格将于6月21日0时进行集中调整,调整结果可在平台“承诺价集中申报公示”中进行查看。
附件:十五省(区、市)联盟地区接续药品视同中选产品资格确认结果(仅代表品)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