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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医药阳光采购 > 药品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本市启动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
在本市未以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挂网的注射剂药品,企业应于8月18日前在本市完成最小制剂单位药品产品申报。逾期未申报,企业可通过日常产品申报途径进行申报。如最小制剂单位产品已在本市网采平台正常挂网,企业无需操作。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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