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我市落实国家组织胰岛素期满接续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将组织相关中选企业开展产品供应清单确认及填报配送商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操作时间
平台拟于即日起至9月2日17时开通供应清单确认功能,相关产品中选企业应同时完成供应清单维护、产供排序和填报配送商三项操作。
二、操作程序
中选企业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选择“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选择配送”进行操作,具体操作参见《产品确认供应清单及填报配送商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中选企业应确保本次确认加入供应清单的产品规格包装材质适宜临床使用,选择的配送商应能够及时、充足的供应我市医疗机构,填报的供应保障联系人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协调解决各医疗机构对主供产品的采购需求。
(二)国家公布的中选规格包装原则上应保障供应,其他未被企业确认的规格包装则表示暂时不供应,平台将做暂停采购处理。
(三)多规格包装的产品企业可根据产品供应情况进行产供排序操作,产供排序为企业根据自身产品供应情况,将所供应的规格包装由主至次自上而下进行排序。产供排序将提供给医疗机构作为遴选、网上采购的重要参考。
(四)本次填报配送企业不代表配送协议签订,未签订配送协议的生产企业和委托的配送商须及时在招采子系统中“合同管理”模块完成合同的签署。若企业日后需要增加或解除配送企业,可以在招采子系统中日常维护。
附件:产品确认供应清单及填报配送商操作手册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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