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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公示及质疑的通知

日期:2024-12-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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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按照2024年1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我中心将对本次在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报挂网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进行公示,接受质疑,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及质疑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9日。

二、公示及质疑方式:

公示期内,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招采子系统,选择“中药饮片管理-公示及质疑-产品信息公示及质疑”,对其他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查看或质疑。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随系统开放同步上线。

三、举证资料要求:

企业应如实进行质疑,并提交官方举证资料。上传的图片资料要求完整清晰可辨别。如有特殊需要说明的,可单独陈述,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同步提交相关官方证明资料。

四、联系方式

平台咨询电话:010-63359388、010-63359686、010-63350020
    饮片QQ群:863497656(进群申请需备注单位全称)

政策咨询电话:010-55528869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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