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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医药阳光采购 > 药品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落实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本批次第二备供、残缺规格增补和视同中选产品企业确认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附件:1.国家集采第十批拟纳入第二备供产品信息
2.国家集采第十批拟纳入残缺规格增补产品信息
3.国家集采第十批拟纳入视同中选产品信息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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