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即日起启动本市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日常申报、常态化挂网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备案、流通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取得国家医疗保障局“中药配方颗粒医保代码”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均可申报。
二、企业范围
申报企业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中药配方颗粒)等相关资质证件。
三、挂网流程
生产企业在完成中药配方颗粒数字证书申领及用户注册后,可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进入“中药饮片管理-申报管理-配方颗粒产品申报”,从国家中药配方颗粒医保代码中选择对应产品,完成产品信息维护后进行常态化挂网。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本通知自2025年4月28日起执行。
数字证书办理:4009197888、15701594851
用户注册咨询:010-50891616
产品申报咨询:010-63359686、010-63350020、010-63359338
配方颗粒QQ群:863497656(进群申请需备注单位全称)
附件1:招采子系统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详见我市招采子系统内通知)
附件2: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信息申报操作手册(详见我市招采子系统内通知)
2025年4月28日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