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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及新疆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信息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2-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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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药品企业:

按照本市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就本市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十一批国采”)及新疆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二十六省联采”)中选药品信息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一)属于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第十一批国采中选品种供应清单(附件1),且承担本市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的中选药品原则上均应申报挂网,鼓励其他第十一批国采中选药品申报挂网。

(二)属于二十六省药品采购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二十六省联采供应清单的中选药品(附件2)原则上均应申报挂网。

二、申报方式

属于申报范围且尚未在本市完成挂网的药品,相关中选企业登录本市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ybfw.ybj.beijing.gov.cn/#/unitLogin)(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模块在“申报管理”中按绿色通道挂网流程完成产品申报。

三、申报时间

相关中选企业应于2026年2月10日前完成产品绿色通道挂网申报操作。

四、其他

招采子系统基础数据库中属于第十一批国采集采范围且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的非中选产品,若仍未变更标记的,请企业及时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变更管理”选择“药品标识变更”进行相应信息变更操作,该标记结果将作为药品挂网价格管理的重要依据。

后续工作安排请关注通知公告。

项目期间业务咨询电话:010-55528868

项目期间平台操作电话:010-50891616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2月6日

附件:1.第十一批国采中选品种供应清单

             2.新疆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供应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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