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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中药饮片联盟第二批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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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 (ZYYPLM-2026-1)》(以下简称《采购文件》),中选结果产生后,联盟各地区需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确定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为保障此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涉及医疗机构范围

此前已上报采购需求数据的全部医疗机构。

二、约定采购量确定规则

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药品若在该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中选范围,且在同评审组中选价格由低至高排名、位次在中选企业总数前40%的企业(向上取整,末位价格出现2家及以上的全部纳入),该医疗机构填报的对应约定采购量的100%分配给该中选企业;排名不在前40%范围的,该医疗机构填报的约定采购量纳入待分配量。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药品未在该医疗机构所在地区中选,该医疗机构填报的约定采购量纳入待分配量。待分配量由医疗机构在供应本地区的中选药品中自主选择分配。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选择原材料符合新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具有追溯体系、道地产区、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与企业产能挂钩,当该企业产能被完全分配后,医疗机构将无法将约定采购量分配给该企业。

三、医疗机构确认流程

本次约定采购量确定工作依托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网址: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登录账号和密码进入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药品交易结算-通知公告-集采账号领取”菜单中查询“饮片联盟”账号和密码,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操作手册》。各医疗机构完成确认后,需于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确认结果表》,经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件。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确定约定采购量时间:2026年8月17日-8月24日。

五、工作相关要求

各区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并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有关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约定采购量分配工作,确保数据合理、准确。

项目期间市级咨询电话:010-55528871

工作日  09:00-11:30 

14:00-17:00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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