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申报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将于年内切换至新版平台。新平台产品数据库将采用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作为基础数据,无国家医保编码的产品将无法在新平台挂网交易。
现有阳光采购平台药品、医用耗材申报企业应及时完成平台产品在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的维护入库工作,及时完成阳光采购平台药品、医用耗材国家医保编码的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维护入库
对于未完成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维护入库,即尚无国家医保编码的阳光采购平台产品,其申报企业应尽快完成维护入库工作,生成国家医保编码。具体操作方式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此处链接http://code.nhsa.gov.cn:8000/toDetail.html?infoId=5540&CatalogId=2)要求执行。
二、阳光采购平台国家医保编码维护
对于已有国家医保编码的阳光采购平台产品,其申报企业应在阳光采购平台维护国家医保编码;请企业认真核对阳光采购平台本企业产品的国家医保编码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有误请及时更新,以免影响后续工作。
国家医保编码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此处链接https://code.nhsa.gov.cn/)界面“公示公告”栏最新一期数据库更新查询结果为准。药品编码维护的操作方式参照《阳光采购平台药品国家医保编码维护操作手册》(见附件1);医用耗材编码维护的操作方式参照《医用耗材国家医保编码维护操作手册》(见附件2)。
三、维护时间
对于现有阳光采购平台产品,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国家医保编码的核对更新工作;新增产品随产品注册同步维护。
附件:
1、药品国家医保编码维护操作手册
2、医用耗材国家医保编码维护操作手册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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