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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医保发〔2024〕12号)

日期:2024-09-19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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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更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医保领域支持首都中医药创新发展。

二、目标任务

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推动首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二是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三是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四是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五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四、涉及范围

医疗保障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及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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