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日期:2026-02-28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背景和依据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委、市政府《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推进首都医保法治建设,为医保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文件清理的原则标准

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上位文件依据已宣布失效、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试用期已过等情形。

三、文件清理的结果

发布《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同时形成《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决定废止4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